网站首页|关于我们|业务指南|审计成果|执业培训|执业准则|法律法规|行业动态|文档中心|疑难解答|人才招聘

位置: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工程造价咨询

关于同意河北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技术规程》备案的函
【点击数:4030 更新:2009/5/9 15:20:15 】

    关于同意河北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技术规程》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09]45号


    河北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河北省地方标准申请备案的函”(冀建标函[2009]0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技术规程》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中,同意第1.0.4、3.1.6、3.3.6、3.3.10(1)、3.3.11(4、5)、3.4.4、3.5.4、4.1.6、4.3.13、5.2.1条(款)作为强制性条文,将第3.1.7、3.3.12(2、3、4)、3.3.13(2、3、6)、3.4.2、3.4.7、5.4.5条(款)修改后作为强制性条文,不同意第5.3.2、5.3.5、5.5.4、5.6.5、5.10.1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其备案号为J11369-2009。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河北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河北省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1.0.4 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民用建筑,其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应纳入建筑工程设计,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与建筑工程同时交付使用。
    3.1.6 建筑物上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
    3.1.7 建议修改为:
    3.1.7 既有建筑增设或改造已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应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并应经建筑结构安全复核求。
    3.3.6 建筑设计应对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部位采取防护措施,应设置防止太阳能集热器损坏后部件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设施。
    3.3.10 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平屋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应与屋面预埋件连接牢固,并应在地脚螺栓周围做防水密封处理;
    3.3.11 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坡屋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4 设置在坡屋面上太阳能集热器的支架应与埋设在屋面板上的预埋件连接牢固,并应采取防水构造措施;
    5 顺坡镶嵌在坡屋面上的太阳能集热器,不得降低屋面整体的保温、隔热、排水、防水、防雷电、抗雹、抗风及抗震等功能要求;
    3.3.12 建议修改为:
    3.3.12 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阳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2 设置在阳台上的太阳能集热器,其支架应与阳台地面预埋件连接牢固,并应在地脚螺栓周围做防水密封处理;
    3 嵌入阳台栏板的太阳能集热器,本身已构成阳台栏板或栏板的一部分,其刚度、强度、锚固、防护、防水、抗震等功能应满足建筑围护结构设计要求;
    4 挂在阳台栏板上的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应与阳台栏板上的预埋件连接牢固;
    3.3.13 (2、3、6)建议修改为:
    3.3.13 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外墙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2 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外墙应承受太阳能集热器荷载并不发生由安装集热器而应起的变形和裂缝;
    3 设置在外墙面的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应与墙面上的预埋件连接牢固,必要时在预埋件处增设混凝土构造柱。支架和预埋件应满足防水、防锈、防腐等要求;
    6 由太阳能集热器构成的外墙部分,其外墙应满足刚度、强度及防雷电、抗风、抗震等围护和防护功能要求。
    3.4.2 建议修改为:
    3.4.2 结构设计应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设置预埋件或其他连接件。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3.4.4 轻质填充墙不应作为太阳能集热器的支承结构。
    3.4.7 建议修改为:
    3.4.7 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已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计算复核结构承载力,并应满足其他相关的使用及安全性要求。
    3.5.4 太阳能热水系统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剩余电流保护、接地和断电等安全措施。
    4.1.6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安全可靠,内置加热系统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并根据不同地区应采取防冻、防结露、防过热、防雷、抗雹、抗风、抗震等技术措施。
    4.3.13 安装在建筑上或直接构成建筑围护结构的太阳能集热器,应有防止热水渗漏及蒸汽外泄的安全保障设施。
    5.2.1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基座应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牢固。
    5.4.5 建议修改为:
    5.4.5 集热器连接完毕后,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前言中应按下列格式注明:
    本规程(标准、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其中第XXX、XXX条(款)是引自国家标准GBXXXXX-XXXX和行业标准CJJ(JGJ)XXX-XXXX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济南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4号鲁润名商广场B-802 邮编:250001
枣庄公司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嘉汇大厦4楼C区 邮编:277800 传真:0632-3185579 监督电话:0632-3122388
业务联系电话:基建审计一部:0632-3353859   基建审计二部:0632-3686168  
审计查证一部 、验资部:0632-3129168   审计查证二部:0632-3188076 
招标代理:0632-3155626   资产评估部:0632-3128859   财务部:0632-3188056  
策划发展部:0632-3155676  办公室:0632-3185579
版权所有@2005-2024 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西桥网络 鲁ICP备06039232号 总计访问:2188212 今天:36 昨天: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