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关于我们|业务指南|审计成果|执业培训|执业准则|法律法规|行业动态|文档中心|疑难解答|人才招聘

位置: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管理咨询

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来自:建设信息 点击数:6132 更新:2008/11/27 14:14:27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
      二、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三、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四、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13%.
      五、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部分书籍、笔记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
      上述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见附件。
      六、执行时间
      以上调整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济南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4号鲁润名商广场B-802 邮编:250001
枣庄公司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嘉汇大厦4楼C区 邮编:277800 传真:0632-3185579 监督电话:0632-3122388
业务联系电话:基建审计一部:0632-3353859   基建审计二部:0632-3686168  
审计查证一部 、验资部:0632-3129168   审计查证二部:0632-3188076 
招标代理:0632-3155626   资产评估部:0632-3128859   财务部:0632-3188056  
策划发展部:0632-3155676  办公室:0632-3185579
版权所有@2005-2024 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西桥网络 鲁ICP备06039232号 总计访问:2720179 今天:1703 昨天:1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