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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
【点击数:2120 更新:2007/11/3 15: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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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考虑内部审计工作,制定本准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的范围和目标 第六条 内部审计的范围和目标因被审计单位的规模、组织结构和管理层需求的不同而存在很大差异。 第三章 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的关系 第七条 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用以实现各自目标的某些手段通常是相似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内部审计工作的某些方面是否有助于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第四章 了解与初步评估内部审计 第九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内部审计工作,以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第五章 沟通和协调 第十四条 当计划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内部审计的工作计划,并尽早与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讨论。 第六章 评价内部审计的特定工作 第十七条 如果拟利用内部审计的特定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内部审计的特定工作并实施审计程序,以确定是否能够满足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需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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