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关于我们|业务指南|审计成果|执业培训|执业准则|法律法规|行业动态|文档中心|疑难解答|人才招聘

位置: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管理咨询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
【作者:杨博 来自:安徽科学技术出版社《工程造价咨询》 点击数:4356 更新:2007/12/4 10:28:12 】


      一、工程施工招投标的基本概念
      1、工程施工招投标的含义
      工程施工招标,是指招标单位就拟建的工程发布通知,以法定方式吸引施工单位参加竞争,招标单位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工程施工招投标,是指经过招标单位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并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2、工程施工招投标的范围
      凡政府和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实行招标。凡具备条件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施工投标。可对项目全部工程、单位工程、特殊专业工程等招标,但不得对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工程施工招投标的原则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
        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二、施工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施工招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应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同时,“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1)有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
        (2)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施工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建设部第7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规定: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3、施工投标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参加投标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是所有感兴趣的法人或经济组织都可以参加投标。投标人通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共同投标的联合体的基本条件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规定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在很多情况下,组成联合体能够发挥联合体各方的优势,有利于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但是,联合投标应当是潜在投标人的自愿行为,也只有以这种自愿为基础,才能发挥联合体的优势。因此,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工程施工招标的程序
      工程施工招标的程序,大体同建设项目招标程序,下面重点介绍其主要步骤。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①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②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③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④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
      ⑤工程报建程序: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建设单位组织招标工作机构。
      (3)招标申请。
      招标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凡招标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该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施工前期准备情况(土地征用、拆迁情况、勘察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况等。
      (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
      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单位才可以参加投标;不采用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应进行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单位需参照标准范本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而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只需编写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审查同意后可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告。
      (5)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
      长期以来,工程标底是评标标准之一。随着建设管理体制的逐步改革,工程标底的作用逐渐弱化。它只起到一个评标的参考作用。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评审和比较。
      (6)刊登资审通告、招标通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应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信息,同时也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发布“资格预审通告”或“招标通告”。进行资格预审的,刊登“资格预审通告”。
      (7)资格预审。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8)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发售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发售给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应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同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修改或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或不清楚的问题需澄清解释,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形式予以解答。
      (9)勘察现场。
      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信息。为便于投标单位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
        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但应给招标单位留有解答时间。
        投标单位通过现场掌握现场施工条件,分析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例如: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施工现场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施工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
      (10)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
        投标预备会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在预备会上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作介绍或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在投标预备会上,还应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同意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2)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13)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文件。
        (14)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15)发出中标通知书。
      (16)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四、工程施工投标的程序
      (1)进行是否参加投标的决策。
      施工单位在进行是否参加投标的决策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承包招标项目的可行性与可能性。如本单位是否有能力(包括技术力量、设备机械等)承包该项目,能否抽调出管理力量、技术力量实施项目承包,竞争对手是否有明显的优势等。
      ②招标项目的可靠性。如项目的审批程序是否已经完成,资金是否已经落实等。
      ③招标项目的承包条件。如果承包条件苛刻,自己无力完成施工,则应放弃投标。
      对于是否参加投标的决策,施工单位的考虑务求全面。有时很小的一个条件未得到满足都可能招致投标和承包的失败。
      (2)报名参加投标。
      报名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应向投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②企业简历。
      ③自有资金情况。
      ④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等,主要施工机械一览表。
      ⑤近三年主要业绩。
      (3)按要求填写资格预审书。
      (4)领取招标文件。经招标单位对报名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合格者可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
      (5)研究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研究工程条件、工程施工范围、工程量、工期、质量要求及合同主要条件等,弄清承包责任和报价范围。模糊不清或把握的不准之处,应做好记录,在招标答疑会上澄清。
      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内容,是施工单位制定投标书的依据,必须全面分析招标文件。如果忽略了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或者对招标文件理解错误,都将招致决策的失误。
      对于招标文件已确定的不可变更的内容,应侧重分析有无实现的可能,以及实现的途径、成本等。另外,还应特别注意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如文件内容是否有不确定、不详细、不清楚的地方,是否还缺少其他文件、资料或条件。
      最后,还应对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做出分析。
      (6)调查投标环境。
      投标环境是中标后工程施工的自然、经济和社会环境,着重是施工现场地理位置、现场地质条件、交通情况,现场临时供电、供水设施情况、当地劳动资源和材料供应、材料价格等各个方面,以确定投标策略。
      (7)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
      投标单位应核实工程量,在此基础上制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计划。
      确定合理的实施方案和项目进度安排,这是工程预算的依据,也是建设单位选择承包商的重要因素。因此,施工单位确定的实施方案应务求合理、规范、可行。
      实施方案应以施工方案为主,包括各工种工程施工方法、工程进度计划、现场平面布置方案、保证质量的措施等内容。
      (8)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应依据招标文件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根据编制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投标报价和编制投标文件。
        (9)投送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有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招标单位或其指定的地点。如果发现投标文件有误,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否则以原投标文件为准。
      (10)参加开标会议。
      (11)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济南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4号鲁润名商广场B-802 邮编:250001
枣庄公司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嘉汇大厦4楼C区 邮编:277800 传真:0632-3185579 监督电话:0632-3122388
业务联系电话:基建审计一部:0632-3353859   基建审计二部:0632-3686168  
审计查证一部 、验资部:0632-3129168   审计查证二部:0632-3188076 
招标代理:0632-3155626   资产评估部:0632-3128859   财务部:0632-3188056  
策划发展部:0632-3155676  办公室:0632-3185579
版权所有@2005-2024 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西桥网络 鲁ICP备06039232号 总计访问:2309206 今天:773 昨天:1951